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但若用人单位先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则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无需再次赔偿;若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则仍可享受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能同时主张,但用人单位先申请人身损害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拓展延伸
工地工人手部受伤赔偿:如何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评估工人手部受伤的严重程度,包括小拇指被锯断的长度和可能对工人生活和工作造成的影响。其次,需要考虑工人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可能的职业损失。此外,还需要考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可能的精神痛苦赔偿。赔偿金额还应考虑法律规定和相关先例案例。最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参考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赔偿金额公平合理。综上所述,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协商。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同时主张。根据先申请原则,若用人单位先申请人身损害赔偿,则重复性项目的费用不需要再次赔偿;若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则还可以享受人身损害赔偿。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协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