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打电话的处罚措施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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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11:54:31
高速公路上打电话的处罚措施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公安部对于开车打电话有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拨打电话的行为扣两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导读法律分析。公安部对于开车打电话有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拨打电话的行为扣两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法律分析:
公安部对于开车打电话有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拨打电话的行为扣两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高速公路上打电话的处罚措施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公安部对于开车打电话有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拨打电话的行为扣两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三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