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监护权可被剥夺,若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利,法院可取消监护人资格。监护人变更可因死亡、丧失监护能力、不履职或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剥夺监护权的情形包括性侵害、虐待、拒不履职、恶习无法履职、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
法律分析
一、父母的监护权可被剥夺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后,其监护人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的资格。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至于监护人的变更,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死亡或丧失了监护能力;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变更监护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监护人之间也可鉴定变更协议,更换监护人。
二、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权并非绝对不可剥夺。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取消父母担任监护人的资格。《意见》明确了七种剥夺监护权的情形,包括性侵害、虐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在监护人变更方面,法院可以根据申请进行变更,并允许监护人之间达成变更协议。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能够确保未成年人得到适当的监护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