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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不包括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18: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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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不包括哪些

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以及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时,应遵循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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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以及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时,应遵循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法律分析;


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以及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时,应遵循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监护人的定义,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因此,监护人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这是确定监护人是否能够胜任监护职务的重要问题。监护人的资格直接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各国法律均对此做出了规定,对于不能胜任监护工作者,法律规定不许其担任监护人,这就是所谓“监护人缺格”(消极资格)的规定。

二、监护人的义务

首先,监护人的义务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因此,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其次,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不做有危险的活动,如游泳、滑冰、爬山等;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避免发生意外;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如上学、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制止、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做法和习惯。

三、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

拓展延伸

监护人的资格要求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监护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结语

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其资格直接关系到被监护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同时,监护人还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和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宜 居 环 境 第六十五条 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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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不包括哪些

监护人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而设立的,必须具备相当的能力。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抚养、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以及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时,应遵循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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