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顺序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个人或组织。
法律分析
法定监护人的具体范围和顺序如下:
1、未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个人或组织,且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
拓展延伸
法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和任命程序是什么?
法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和任命程序是确保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应当具备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等基本资格条件。任命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由相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监护申请;其次,法院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资格和适合性进行评估;然后,法院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任命该申请人为法定监护人;最后,法院颁发监护令,明确监护人的权责和监护范围。确保法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和任命程序的合规性,有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结语
法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和任命程序是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环节。监护人应具备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基本条件。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审核、评估和监护令颁发。合规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