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违约金诉讼时效为3年,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抗辩,但同意履行后不得以时效为由抗辩,已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按日违约金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20年不予保护,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抗辩。
法律分析
按日违约金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拓展延伸
日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日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时,受损害方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日违约金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起,三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诉讼时效可能会受到特殊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特殊情况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定适用的诉讼时效。
结语
日违约金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时效届满为由抗辩,已自愿履行的不能要求返还。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适用范围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特殊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