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然后到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最后换领新的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法典》,继承人需提供死亡证明、遗嘱或法定继承人协议、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提供公证材料或法律文书。继承需先进行公证,公证后可携带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是:持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一般要先进行公证,公证的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经公证的文书有法定效力,公证后,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并交纳相关的费用。
拓展延伸
房屋遗产继承手续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
在进行房屋遗产继承手续时,有一些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首先,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其次,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或担保等限制。接下来,准备好相关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还需要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包括提交申请、缴纳税费等。同时,了解常见问题,如可能的争议解决方式、遗产分割方式等。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完成房屋遗产继承手续。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遗产继承手续相对繁琐,需要准备多项材料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等材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再到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换领新的产证。在此过程中,公证手续是必要的,公证后的文书具有法定效力。继承人需在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请当事人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并依法办理,以确保顺利完成房屋遗产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