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其无法作为定案证据。司法鉴定一般在15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可延长至30日,复杂案件最长延长至60日。法医精神病鉴定和司法会计鉴定可适当延长至60日。做司法鉴定需要鉴定委托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病历和辅助检查材料等。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时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或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法医精神病鉴定及司法会计鉴定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司法鉴定需要些什么材料
做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鉴定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
结语
司法鉴定结果不认可时,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鉴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或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证明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格、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等情形。司法鉴定一般应在15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如有必要可延长至30日,复杂案件可再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0日。鉴定所需材料包括鉴定委托书、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四十一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的原意。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应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