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包括先裁决后取证、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采取不正当手段,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法律分析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包括:
1.先裁决后取证;
2.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3.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4.非法搜查;
5.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6.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7.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拓展延伸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后果及法律责任通常涉及严重的法律后果和严厉的法律制裁。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或被撤销,进而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对于鉴定人员和相关机构而言,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职业禁止、刑事处罚等。此外,违法鉴定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害,甚至影响其合法权益。因此,确保鉴定程序合法、规范和公正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包括先裁决后取证、未回避应回避、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无资质执法、不正当手段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此类违法行为可能导致鉴定结果无效或被撤销,影响案件审理和判决。鉴定人员和相关机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职业禁止、刑事处罚等法律责任。违法鉴定还可能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害,影响其合法权益。因此,确保鉴定程序合法、规范、公正对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