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生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方法如下: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2、访问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3、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服务窗口咨询;
4、利用第三方平台或服务进行查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作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唯一身份识别码;
2、该代码用于企业在各类市场活动中的身份凭证,简化了企业在政府部门的注册登记手续;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助于提高企业信用透明度,便于政府和公众的监督管理;
4、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互通,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能够减少企业因证照多头管理带来的不便,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综上所述,查询生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直接前往相关服务窗口咨询,或者使用第三方平台和服务等多种途径来实现。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一条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
第一条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