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第二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然后是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具体是?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1、未成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的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3、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
二、第一监护人称谓填什么啊?
第一监护人称谓填父亲、母亲,因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属于第二监护人;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的属于第三监护人。
三、孩子的监护人是否一定是父母
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情况下一定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