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需满足法定条件,可分为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在法律后果上相似,但可撤销合同涉及意思不真实,由当事人选择撤销权;无效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确认无效无期限限制。
法律分析
一、合同刚签完可以取消吗
1、如果签订的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非依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主要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形式。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此种解除的情形称为协议解除。
签订合同后出现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形下,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行使解除权,而无需和对方协商一致,此种解除的情形为法定解除权。
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这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为约定解除权。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什么关系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在法律后果上具有同一性。但二者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区别:
1、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将是否主张合同撤销的权利留给当事人,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
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前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3、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法定的期限便丧失撤销权利,但无效合同因其自始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问题。
结语
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此外,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形式。对于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虽然二者都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但存在一些区别。可撤销合同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撤销权由当事人选择行使,而无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确认无效不能由当事人选择。此外,撤销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期限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解决争议方法条款不受合同无效或解除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