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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的证据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0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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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的证据

1、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的产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集到被控侵权的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宣传单、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进行销售或使用。4、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即证明侵权成立。一、哪些情况下外观专利会被判定是侵权。1、关于侵权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整体视觉效果模式: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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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的产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集到被控侵权的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宣传单、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进行销售或使用。4、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即证明侵权成立。一、哪些情况下外观专利会被判定是侵权。1、关于侵权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整体视觉效果模式: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1、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的产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集到被控侵权的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宣传单、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

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进行销售或使用;

4、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即证明侵权成立。

一、哪些情况下外观专利会被判定是侵权

1、关于侵权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整体视觉效果模式: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该判断标准是在实践中沿用已久的混淆标准和新颖点标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上述两种标准在实践中都有各自的弊端,因而整体视觉效果标准便在二者的基础上取舍后确立起来。

其中混淆标准是指判断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与专利产品是否相同,应当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在具有购买者通常所具备的观察力的一般消费者眼中,两项设计在外观上相同或者近似,观察者在误认为二者为一产品的基础上购买了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认定侵权的成立。

而新颖点标准是指在判断一件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时,应当以具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是否包含有能引起一定群体消费者注意的创新设计,以及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包含了同样的创新设计,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同样包含了外观设计专利中一般消费者能够观察到的创新设计,即构成侵权。

可以看出,混淆标准更注重外观设计的艺术美感性,而新颖点标准则更关注外观设计中的实用创新设计。实践中,两种判断标准都可以作为判断侵权与否的标准,而且在大多情况下二者并不冲突,但是在一些案件中,如果仅简单适用一种标准会得出不合理的结论,影响裁判的公正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标准上采取了折中方法: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也即整体视觉效果标准。

2、关于判断方法,应当以整体视觉效果标准为指引,坚持整体观察、要部比对、综合判断的判断方法。整体观察是指,应将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组合做全视角的统一观察,得出的是外观设计产品的整体形象。如果经过整体比对,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异,一般可认定为两者不相同也不相近似。

但是这并不必然导致不侵权的判断,如果专利权人称二者虽然整体上不具有显著差异,但是创新设计完全一致,则应当在整体观察的基础上,加强对外观设计产品创新设计即新颖点的比对。2008年我国专利法修改时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仅要提交图片和照片,还要提交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特征进行描述,这是进行要部对比的基础。此时,应当就被控侵权专利产品的设计要点和专利产品的设计要点进行逐一比对,判断二者的近似性。

二、如何判定是否侵权专利

1、专利本身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专利是否侵权需要比对对方产品技术特征是否全面覆盖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必要技术特征构成全面覆盖则可以判定构成侵权

2、涉案产品或者技术方案是否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书请求的保护范围之内。要对专利权利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特征划分,然后将相应的技术特征进行特征对比,之后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相同侵权,在特定情形下,还需进一步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地制造、使用、许诺销售涉案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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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的证据

1、侵权人生产的被控侵权的产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2、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集到被控侵权的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侵权人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宣传单、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3、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进行销售或使用。4、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比对,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即证明侵权成立。一、哪些情况下外观专利会被判定是侵权。1、关于侵权判断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整体视觉效果模式: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时,应当根据授权外观设计、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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