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办理程序:城乡低保、五保、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可申请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事后救助。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大病办理程序:
1、受理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对象。
2、受理机构: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即事后救助。
3、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提交材料等。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原则上通过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的监管,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拓展延伸
大病医保报销流程及要求
大病医保报销是指在患有大病后,通过医保机构进行费用报销的一种制度。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患者需要在医院住院治疗,确诊为大病后,医院会提供相应的住院发票和病历等相关材料。然后,患者需要将这些材料及个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提交给所在地的医保机构。医保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费用的核算。最后,医保机构会将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报销,并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患者的个人医保账户或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要求以当地医保机构的规定为准。
结语
大病保险的办理程序简明扼要。受理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中的大病患者。受理机构分为定点医院即时救助和非定点医院事后救助。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包括《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此意见规范了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强调商业保险机构的选择、核算和监管,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以控制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第四十五条国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医师培养和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