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超员、超速、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将被处以拘役和罚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超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也负有责任。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准则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准则是指根据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刑罚幅度和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行为。量刑准则的制定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具体的量刑准则包括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犯罪分子的前科情况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这些准则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结语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准则是根据危险驾驶罪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来确定刑罚幅度和刑期的。该准则旨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预防和惩治危险驾驶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的主观恶性和犯罪分子的前科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与合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