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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法向谁举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11: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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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法向谁举报?

法律分析。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于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长提意见,还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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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于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长提意见,还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

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于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长提意见,还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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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法向谁举报?

法律分析。对法官故意违法办案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于法院的法官判决不公,可以向法院院长提意见,还可以向本院和他的上级法院提起申诉,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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