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机动车登记服务在每周的工作日进行办理,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也是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相关事宜的。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三种情况: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
法律分析
天津市的机动车登记服务在哪些日期和时间可以进行办理呢?根据给出的信息,我们可以知道车辆管理的工作日均为周一至周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另外,周六也是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相关事宜的。
二、天津市机动车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天津机动车登记规定政策》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天津市机动车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驾驶人员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保险证明。如果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代理人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此外,对于大型载客载货汽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教练车等机动车,还需要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综上所述,按标题:['3. 天津市机动车登记所需材料'] 的法律分析为:机动车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多种证明和凭证,必须齐全、有效,否则将无法办理机动车登记。
结语
天津市的机动车登记服务在每周的工作日(周一至周六)均可进行办理,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此外,周六也是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相关事宜的。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三种情形,分别是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应当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积极推行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申请人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实现信息共享、网上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办理、便捷办理的原则,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地设置服务站点,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并在办公场所和互联网公示辖区内的业务办理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和业务范围。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一节 牌证发放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