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是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基础,离职当日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当事人签字之日,终止时间为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存续是工伤保险关系建立的基础。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结束了劳动关系,即使遭遇了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该职工在离职当日虽然已经与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于离职当日的24点结束。而且,依照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员工上下班应当包括员工“首次上班和离职当日的下班”。
所以,该公司的员工在离职当日下班回家遭遇了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依法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离职回家路上遇交通事故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职回家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即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其次,需要考虑是否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比如是否是因为工作性质或工作任务引发的。另外,还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个人过错或其他相关因素。最后,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供证据等。因此,离职回家路上遇交通事故是否符合工伤条件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答案和法律建议。
结语
离职回家路上遭遇交通事故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即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发生。其次,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如工作性质或任务引发。还需评估是否存在个人过错或其他因素。最后,需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提供证据等。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答案和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