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宅基地确权的相关流程和规定,包括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转工原始证明材料等。最后,针对不同情况,给出了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权:
1. 查明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2. 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开发布。
3. 经过镇人民政府的审核。
4. 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5. 如果属于合法使用,就可以确定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2、非本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含华侨)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怎么确权?
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3、原村民转为城镇职工保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
须出具转工原始证明材料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可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
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怎样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子女继承房屋的,要提供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继承人若为非本村村民(含城镇居民)或虽是本村村民但在村内另有宅基地的,申请登记时应给予相应的条件限制,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相关栏目内分别注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自然坍塌或自行拆除),宅基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宅基地的申请、审批和登记程序应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原则进行。而对于非农户口居民的宅基地申请,应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非农户口居民原经批准宅基地确权步骤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确权宅基地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如果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确权。如果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并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内注记“该权利人为原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者”。如果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以提供相关法律凭证或相关权利人共同签署的意见,并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后,方可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