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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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8 03:58:36
案件办理工作要求
法律分析。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全文》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请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对请示问题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并阐明答复依据和理由。
导读法律分析。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全文》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请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对请示问题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并阐明答复依据和理由。

法律分析:
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全文》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请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对请示问题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并阐明答复依据和理由。
案件办理工作要求
法律分析。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全文》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请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对请示问题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并阐明答复依据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