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终止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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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8 04:00:49
行政处罚法终止调查程序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4、登记保存证据。法律客观。
导读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4、登记保存证据。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 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 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 4、登记保存证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行政处罚法终止调查程序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法调查程序包括: 1、进行调查、了解、询问,以掌握有关事实;2、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是查明事实和获取有关证据所需要的执法手段;3、抽样取证。对于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行政处罚案件,抽样取证是比较适当的调查执法手段;4、登记保存证据。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