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领过二代证后,在外丢失身份证无法立即返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时,可以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根据相关规定,这种临时身份证只能用于办理一些临时性事务,不能用于就业、就学等与身份有关的事项。
法律分析
家人可以帮忙补办临时身份证。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已申领过二代证的,在外期间不慎丢失身份证,无法立即返回户籍所在地补办的,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拓展延伸
能否委托家人代办临时身份证?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临时身份证是在居民身份证无法使用或者损毁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发放的临时证明文件。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对于需要临时身份证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发放临时身份证。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居民身份证应当由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在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委托家人代办临时身份证是不被允许的。如果需要临时身份证,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亲自到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办理。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已申领过二代证的,在外期间不慎丢失身份证,无法立即返回户籍所在地补办的,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