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徇私舞弊,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法律分析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食品监管渎职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什么
拓展延伸
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监管失职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食品安全法中对于食品监管失职罪的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食品监管失职罪是指食品监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食品监管职责过程中,因疏忽、不作为或不当履职等行为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的界定主要依据犯罪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评判。其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监管失职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包括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具体的刑罚量刑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量。此外,食品监管失职罪的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责任等方面。总之,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监管失职罪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定,以维护食品安全、保护公众健康为目标。
结语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对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刑事责任追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界定主要依据犯罪的性质、后果严重程度和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评判。此外,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到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食品安全法的制定旨在维护食品安全和保护公众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五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六条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只可将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