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主要措施 ?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7 15:58:32
抗洪主要措施 ?
法律分析。防御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有: 有规划地修筑堤防、水库,管好、治好河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合理分洪泄洪,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救灾复产。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导读法律分析。防御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有: 有规划地修筑堤防、水库,管好、治好河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合理分洪泄洪,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救灾复产。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法律分析:
防御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有: 有规划地修筑堤防、水库,管好、治好河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合理分洪泄洪,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救灾复产。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抗洪主要措施 ?
法律分析。防御洪涝灾害的主要措施有: 有规划地修筑堤防、水库,管好、治好河流,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合理分洪泄洪,绿化荒山,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救灾复产。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人民政府安排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