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种类,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运输事故罪、企业事业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和教育设施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些罪行在当前有明显的上升趋势,造成的危害也越大,我国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法律分析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在当前有明显的上升趋势,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我国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种类主要有: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l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l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l果行为人主观不是过失而是故意,l根据不同情况,则应按破坏工具罪。或者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
依照刑法第131条的规定,犯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铁路职工的过失行为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
依照刑法第132条的规定,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运输事故罪
交通运输事故罪,又称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如果行为人虽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成本罪。
依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运输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企业事业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
企业事业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只违章,而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后果,但没违章,则不构成本罪。
依照刑法134条的规定,犯企业事业单位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依照开0法第135条的规定,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危险物品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
危险物品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预见而没采取措施,而发生重大事故的,也构成本罪。
依照刑法第136条的规定,犯危险物品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本罪。
依照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单位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男0严重的1)≥处5年以上19年以一F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八、教育设施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
教育设施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必须是行为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又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其次,必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依照刑法第138条规定,犯教育设施管理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九、消防管理责任事故罪
消防管理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本罪的,.必须是行为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要求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其次,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结语
以上是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种类及其相关规定的介绍。可以看出,重大责任事故罪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和避免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