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车位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00:44:00
文档

车位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你不能直接要求对方承担租赁费。设备和合同约定的不符,你们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更换或退货等情况,此时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租赁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你不能直接要求对方承担租赁费。设备和合同约定的不符,你们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更换或退货等情况,此时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租赁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你不能直接要求对方承担租赁费。设备和合同约定的不符,你们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更换或退货等情况,此时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租赁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文档

车位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你述,你不能直接要求对方承担租赁费。设备和合同约定的不符,你们可以要求退货或更换,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更换或退货等情况,此时你们可以要求其承担租赁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