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00:43:31
文档

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法律主观。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互相配合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不能无故扣押个人档案。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就工作人员辞聘有特别约定,不满足相关条件时工作人员不可离职,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保管个人的档案。法律客观。
推荐度:
导读法律主观。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互相配合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不能无故扣押个人档案。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就工作人员辞聘有特别约定,不满足相关条件时工作人员不可离职,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保管个人的档案。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互相配合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不能无故扣押个人档案。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就工作人员辞聘有特别约定,不满足相关条件时工作人员不可离职,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保管个人的档案。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文档

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法律主观。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解除后,单位和个人应当互相配合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事业单位不能无故扣押个人档案。但是,如果事业单位就工作人员辞聘有特别约定,不满足相关条件时工作人员不可离职,事业单位可以继续保管个人的档案。法律客观。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