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窃案的追诉期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后不再追诉,但若认为必须追诉,需报请最高人民核准。盗窃时不知道其中有支,主观没有盗窃支的故意,则定为普通盗窃罪。持有盗窃的支构成非法持有支罪,抛弃支不构成犯罪。盗窃罪的处罚标准为治安管理处罚或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根据盗窃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法律分析
一、盗窃案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1、我国对盗窃案的追诉期为二十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即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支罪和盗窃罪关系是怎么样的
1、盗窃时不知道其中有支,主观没有盗的窃支的故意,不能定“盗窃支罪”,应该顶普通的盗窃罪。
2、如果发现后持有,构成非法持有支罪,与之前的盗窃罪数罪并罚。
3、如果发现后即抛弃,在刑法中没有“非法抛弃支罪”这个罪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该抛弃行为不构成犯罪,只定一个盗窃罪。
三、盗窃处罚标准
1、盗窃处罚的标准如下: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盗窃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语
盗窃案的追诉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二十年,超过此期限即不再追诉,除非经最高人民核准。盗窃罪的刑罚依据犯罪情节和数额大小而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对于盗窃时无意窃取支的情况,应视为普通盗窃罪,而如果持有或抛弃后构成非法持有或非法抛弃支,则可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包括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根据盗窃数额和情节轻重而定。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