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交满15年后办理手续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基本医疗保险未缴满20年,可选择继续缴纳,直至满20年;
2、缴满20年后,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
3、若退休后选择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在生病治疗时将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的权益与使用:
1、医保基本待遇:医保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享受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待遇;
2、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医保政策,医保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通常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也会有区别;
3、医保定点医院:参保人员需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4、医保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一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5、医保转移与接续:参保人员在跨地区就业或居住时,可以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与接续;
6、医保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非户籍地就医,需按照医保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7、医保年度结算:每个医保年度结束后,参保人员需关注医保年度结算情况,以免影响次年度的医保使用。
综上所述,成都医保参保人员在交满15年后,若未达到20年缴费,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20年,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否则退休后不再缴费将无法获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