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车一般出动的情况就有:
1、反恐行动,特警部队通常被用于应对恐怖主义威胁,在恐怖袭击发生时,特警部队会迅速采取行动,打击恐怖分子并保护公众安全,这个时候特警车就会出动;
2、紧急救援,特警部队也会被派遣到紧急救援现场,例如自然灾害、事故等。他们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帮助受困人员,并确保安全,特警车就会出动。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
2、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
3、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如下:
1、保护现场;
2、报警;
3、如果出现伤员,及时进行现场抢救或送医院;
4、有危险的情况下,及时撤离;
5、可能的情况下,注意控制事态发展;
6、现场状态控制,如紧急疏散人群;
7、善后处置。
综上所述,特警车出动一般情况下有三种,发生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发生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或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发生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