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条件和对象
(1)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一人户口在本区。
(2)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完全自愿,亲自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不许他人代替。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同时必须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不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