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前立下的遗嘱不公证如果没有无效的事由就生效,只要符合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遗嘱不必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没有遗漏,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办理。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的有效性不取决于是否公证。
法律分析
一、死前遗嘱是有效合法的吗?
老人去世前立下的遗嘱不公证如果没有无效的事由就生效。具体的条件是: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等。只要是立遗嘱的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没有公证的遗嘱就没有效了吗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只要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遗嘱就有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另一种形式,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是否有效不是根据遗嘱是否公证决定的,按照遗嘱的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立遗嘱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认为遗嘱是有效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死前遗嘱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合法的。只要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真实表达遗愿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遗嘱就是有效的。虽然公证遗嘱能加强法律效力,但没有公证的遗嘱也可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在继承开始后,根据遗嘱的合法性和内容,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