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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车位的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05: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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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车位的规定

法律分析。通过出售、附赠取得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位车库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如果车位车库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且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那么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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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通过出售、附赠取得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位车库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如果车位车库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且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那么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

通过出售、附赠取得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位车库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如果车位车库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且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那么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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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通过出售、附赠取得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业主;车位车库出租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业主享有使用权。如果车位车库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且占用了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那么车位车库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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