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流程包括名称核定、刻章、工商登记注册、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户以及税务登记证的申办。申请分公司名称核定时,需提供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并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刻章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提交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总公司章程等文件。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最后,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户,并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分析
分公司设立流程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所需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结语
顺利完成分公司设立流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所登记表、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接着,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制公司公章。然后,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提交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最后,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公章、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完成以上步骤后,可以开设银行账户,并办理税务登记证(地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