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卖出后可能涉及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犯罪。卖卡违反银行管理规定,若被用于非法交易,卖家需承担连带责任。信用卡妨害罪构成要件包括持有伪造卡、非法持有他人卡、使用虚假身份证领卡、出售伪造卡等行为。卖银行卡属信用卡妨害,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破坏管理秩序。不知情卖卡也属违法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但需承担法律责任。卖卡行为需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分析
一、如果在不知情卖了银行卡有罪吗?
并不一定会涉及犯罪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银行卡卖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要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卖了银行卡属于信用卡妨害的行为吗?
卖了银行卡是属于信用卡妨害的行为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如果当事人在不知情卖了银行卡的情况也是这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一种但是不一定是构成了犯罪的行为,不管是什么原因出售或者是转借了银行卡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的,这种行为是需要根据我国关法律规定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结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规定,个人申领的银行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如果不知情地卖了银行卡,虽然可能不涉及犯罪,但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持有伪造的信用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以及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卖了银行卡属于信用卡妨害的行为,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仍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关责任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发卡业务管理第四十二条发卡银行应当根据总体风险管理要求确定信用卡申请材料的必填(选)要素,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漏填(选)必填信息或必选选项、他人代办(单位代办商务差旅卡和商务采购卡、主卡持卡人代办附属卡除外)、他人代签名、申请材料未签名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代码)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发卡业务管理第六十条发卡银行应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银行网站、用卡手册、电子银行等多种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使用说明、章程、领用合同(协议)、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风险提示等信息。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业务准入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种类的信用卡业务,但在申请中应当注明所申请的信用卡业务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