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5年9月至1977年11月,任永年县交通局工人;
1977年11月至1980年6月,任永年县电力局干事;
1980年6月至1984年9月,任永年县劳人局干事;
1984年9月至1986年8月,在河北农大邯郸分校农学专业脱产学习;
1986年8月至1987年2月,任永年县电力局修造厂干部、副厂长;
1987年2月至1991年12月,任永年县电力局修造厂党支部书记、厂长;
1991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永年县电力局纪委书记(副科级)(1989年5月至1993年12月在河北大学自考法律专业学习);
1994年4月至1995年3月,任永年县玻璃厂党委副书记、厂长;
1995年3月至1995年6月,任永年县玻璃厂党委书记、厂长;
1995年6月至2001年1月,任永年县副县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11月,任邯郸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1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邯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10月至2005年12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所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5月至2015年1月,任邯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2015年1月起,任政协邯郸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