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位合伙人的名称,但另一位没有记载的合伙人不会受损。营业执照上只写明一位合伙人的名称,但另一位合伙人可以写入合伙人名录中,享有同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办理登记,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上只能写一位合伙人的名称。但是另一位没有记载的合伙人,也不用担心,没有登记名字不会使其利益受损。虽营业执照上仅写明一位合伙人名称,但另一位合伙人的名字可以写入合伙人名录中,对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上应写哪个合伙人的名字?
营业执照上应写合伙人中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字。主要负责人通常是指在合伙协议中被明确指定为代表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成员。选择主要负责人的依据可以是该合伙人在相关领域的经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以及对企业的投入程度等因素。合伙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决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也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确保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有序进行,并且能够代表企业与外部进行合法合规的业务往来,选择适合的主要负责人在营业执照上体现了合伙企业的合法身份和经营实体的稳定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营业执照上只能写明一位合伙人的名称。然而,未被记载在营业执照上的合伙人不必担心,因为这并不会损害其利益。尽管营业执照上只有一位合伙人的名字,但另一位合伙人的名字可以写入合伙人名录中,以确保其享有同等的权利。选择合适的主要负责人在营业执照上体现了合伙企业的合法身份和经营实体的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