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通如下:
1、各单位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单位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决不能存有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前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工作平稳有序,校园安全稳定。
2、所有返乡人员应按要求在出发前或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进行报备登记,配合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符合我市重点管控条件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村(社区)和物业单位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监测等措施。
3、师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勤洗手、多通风等,严禁到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市,不参与人员聚集性活动。如发现自身有异常情况,应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告知学校。
4、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任何公共场所。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落实扫码、测温、限流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每日消杀工作,必要时暂停营业或限制人数。
5、全市各级各类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职业院校暂停开展市外实习实训活动,已经开展的,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加强管理。各老年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教学点)暂停线下教学。
师生员工常态化核酸检测比例由原来的每周不低于5%提高到不低于20%。对安保、保洁、宿管、食堂、校医、邮快件收发等岗位人员增加核酸检测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