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首先,尝试与前妻或前夫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并且判决书中包含了对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您可以依据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
3. 法院在接到您的申请后,会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对方协助您行使探望权。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您可以前往探望孩子。
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探望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
5. 如果有证据表明探望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利,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一旦不利因素消失,探望权应当得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