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疫苗接种政策是什么呢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11:25:16
文档

疫苗接种政策是什么呢

我国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接种疫苗,不同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政策。我国对于儿童接种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款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配纯枝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举措。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培敏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裤早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推荐度:
导读我国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接种疫苗,不同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政策。我国对于儿童接种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款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配纯枝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举措。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培敏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裤早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我国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接种疫苗,不同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政策。我国对于儿童接种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第三款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配纯枝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举措。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培敏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裤早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文档

疫苗接种政策是什么呢

我国对于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居民接种疫苗,不同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政策。我国对于儿童接种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三款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配纯枝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举措。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培敏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裤早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