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死亡证明丢了,如何补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12:33:48
老人的死亡证明丢了,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导读法律分析。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分析:
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老人的死亡证明丢了,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办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