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婚姻中购房的差异以及婚后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买房子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姻前的购房通常归一方所有,婚姻后的购房通常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同时,婚后买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且父母指定其产权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婚后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贷也是自己偿还的。
法律分析
一、婚姻中购房的差异
婚姻前的购房通常归一方所有,被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姻后的购房通常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买房子吗
婚后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买房子。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并登记在该子女名下的、使用婚前个人存款或个人财产出售所得的款项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买房另行约定该房归一方所有的,均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子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且父母指定其产权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此时房子不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贷也是自己偿还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婚姻前的购房通常归一方所有,婚姻后的购房通常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后买房子时,需要注意区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