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法院的判决书未收到的,可以致电法院询问。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书被执行人没有收到,原则上不影响对判决的执行;但是,被执行人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能否中止执行,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被执行人没有收到的判决,可能是因为庭审时自己没有到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这就造成法庭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这种情况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判决结果,但的执行人员一旦找上门,被执行人按照法定义务履行判决也就在所难免了。
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有机会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有减刑机会的,需要犯罪分子有悔改、认真接受教育改造的表现,并且已经服刑满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