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5日,国家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申请人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对于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房主需要带领或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
法律分析
2015年2月15日,经过中央审议,国家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通过审核,即将正式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这也就是说,用居住证代替以前的暂住证。而具体的申请居住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相关法文摘要:
什么人才需要办理居住证呢?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结语
2015年2月15日,国家发布《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将代替以前的暂住证,申请居住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单位用工证明等。申请人暂住在不同场所时,只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2015-11-26)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