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误工费的责任归属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认定方来进行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护理费按交通事故发
法律分析
车祸后误工费的责任归属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这些费用应当由事故责任认定方来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伤是非常多的,一般情况下,根据伤员的身体伤残情况,需要立即进行医疗救助。其中,误工费用的认定应当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医疗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误工费赔偿的依据在于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是否因交通事故误工有减少,赔偿的依据与减少的金额有直接关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受到伤害,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恢复。在这个过程中,受害人人身损失会减少其劳动能力,从而导致其误工。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由保险赔偿,而误工费由致害人赔偿。
具体来说,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当时处于工作状态,那么其误工费由致害人负责。如果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当时并非处于工作状态,而是一般性的在日常生活中,那么其误工费由其本人自行承担。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受伤,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请求机动车驾驶人赔偿损失的,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总之,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致害人负责。受害人人身受到伤害,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恢复,因此其误工费由致害人负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