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前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的支持与规范,市场上各式各样的商家纷纷涌现。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良商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设立了如12315这样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本文旨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12315投诉,以及如何进行投诉。
**可以向12315投诉的情况包括:**
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
2. 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或发现制假售假商品的“窝点”。
3. 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12315电话或前往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4. 消费者可持购物凭证、商品质量检测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到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或工商所进行投诉举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建设方向:**
- 各地应建立适应新形势的12315平台,通过信息化网络提供开放式、互动式的服务。
-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多元化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
- 省级局应建立统一的12315互联网平台,提供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
**不予受理投诉的情况包括:**
1.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2.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操作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伤害。
3. 商品或服务系无偿获得或赠品。
4. 消费者已知商品存在瑕疵,仍以此为由提出投诉。
5.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
6. 消费者超出投诉期限。
7. 经营者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8. 已在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受理或处理的情况。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应满足条件:**
1. 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 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 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 投诉人应是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 未超出投诉期限。
6. 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 投诉时需提供投诉人及被投诉方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