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自查自纠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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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6 00:26:48
交通执法自查自纠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导读法律分析。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法律分析:
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交通执法自查自纠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