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订婚后退婚的一方可以要求收受彩礼方退还彩礼。如果符合以下情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将支持彩礼的返还请求。
法律分析
订婚后退婚,可以直接向收受彩礼方要求退回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拓展延伸
彩礼退还:法律规定与实践解析
彩礼退还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彩礼的返还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彩礼退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首先,彩礼的返还应当基于双方自愿,不能强制要求。其次,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该方应当承担彩礼的全部或部分返还责任。此外,如果婚姻关系解除是由于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的,那么彩礼的返还应当根据双方的协议来进行。在实践中,具体的彩礼退还问题可能因地区、习俗等因素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析和处理。因此,对于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当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处理。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相关情形,人民将予以支持。彩礼退还应遵循自愿原则,不能强制要求,且应根据双方协商、过错责任等因素进行具体处理。在处理彩礼退还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地区习俗和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