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死刑辩护律师并不需要与检察机关进行协商,但在实际操作中,协商可能有助于案件的解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辩护人在案件审理期间,有权向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疑问,申请调查取证,参加对证人、鉴定人的质证和辩论,发表意见和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代理意见和建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死刑辩护律师没有法律义务与检察机关就案件进行协商,但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助于案件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