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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5 2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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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为此,本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是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和解的方式,放弃或低于法定的标准交纳。它不象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可以和解,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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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为此,本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是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和解的方式,放弃或低于法定的标准交纳。它不象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可以和解,放弃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为此,本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是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和解的方式,放弃或低于法定的标准交纳。它不象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可以和解,放弃。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任何情况下,责无旁贷,不能免除。社会保险缴纳问题,各地规定不一,尚未统一。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仲裁机构已经不再受理社会保险缴纳的争议,而是归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处理。所以劳动仲裁一般不予受理,应该告知去劳动监察投诉。

到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征缴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应不受60日的时效限制。

一、前单位破产社保怎么暂停呢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也可以认为是社会保险的保险人(国家)为了承担法定的社会保险责任,而向被保险人(雇员和雇主)收缴的费用。下文——单位未缴社保不能以现金补偿职工的相关规定:

为职工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是违法行为,但不能用现金补偿,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从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划拨。

因此,劳动者应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由他们监督原单位为其足额补缴社保费。

可以先确认一下社保状态,是属于欠费状态,还是停缴状态。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才可以日后办理转移。如果企业在倒闭前没有办理停缴手续,那么这种情况就比较棘手,那就处于欠缴状态,需要由单位名义办理补缴,才能办理再转出或接着缴纳。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走当地社保局的特殊处理流程,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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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100条:用人单位无故不交纳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为此,本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是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和解的方式,放弃或低于法定的标准交纳。它不象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可以和解,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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